通山规范信访秩序为担当者正名

  本报讯 通讯员黄凌冰报道:截至目前,通山县纪委监委已先后为47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3人。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诬告错告一起查、澄清正名、容错纠错等机制。按照“谁核实谁澄清”原则,形成由信访室牵头协调,承办检举控告的室组具体实施,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的分工协作机制,做到日常信息定期沟通,重要信息随时沟通。在线索核查中还实施信访举报“双查”工作方法,对被举报人和举报人进行两方面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有力打击诬告陷害邪气。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实施“双回访”制度,即在澄清正名后,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需要及被澄清人意愿,对党员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回访。针对受诬告错告干部具体情况,精准定制个性化方案,了解其工作状态、思想状况及存在困难,并适时向其所在单位进行反馈,用谈心回访明规矩、贴心回访解难题、舒心回访开心结。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宣讲政策,制作《信访举报指南》视频、入户走访发放《信访举报须知》,多渠道、多方面宣讲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举报事项,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监督,引导干部群众有序监督,从“要举报”转变为“会举报”,进而规范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