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
用法治护航企业创新创业
通讯员 黄倩

  4月21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城联合成立的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正式揭牌。今后,咸宁市知识产权案件将在通城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工作站届时将提供集宣传、培训、援助、维权为一体的指导服务,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护航企业创新创业,推进该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据了解,这是我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作出的安排。根据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不含本数)500万元以下的,原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将由通城县人民法院管辖和受理,这标志着该院成为咸宁市首批拥有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运用法律利剑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别是近年来办理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极大提升了企业信心。

  “侵犯商业秘密案,教育了广大员工,给其他心怀歪思邪念或已经在犯罪的边缘试探的人员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意识到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上还存在漏洞,不能总等到‘漏雨’才想着‘补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分司副董事长潘渡江同检察官说道。

  2018年,原平安电工公司员工蔡某离职后违法带走公司技术秘密,并与戴某合伙成立公司生产云母电热膜产品,产品部分售与原平安电工公司客户,共计售出80余万元云母电热膜产品。

  “小县城难得开出大企业,检察机关为其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责无旁贷。”作为案件承办人的方金标副检察长多次主动走访平安电工公司,了解到平安电工公司年均技术研发投入在3400万元以上。

  经鉴定,云母硅晶电热膜生产技术信息不为公众知悉,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创新是平安电工公司生命源泉,而核心的云母电热膜生产技术更是企业生存之本,平安电工公司作为本县龙头企业,本案能否成功办理关系区域企业生产经营及创新的信心。”

  方金标副检察长带领部门干警深入平安电工公司实地察看涉案产品整套工艺的制作流程,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对商业秘密同一性的鉴定。经鉴定,蔡某公司生产的云母电热膜产品与平安电工公司的云母硅晶电热膜生产技术具有同一性,定性该案为侵犯商业秘密案无异,然而如何确定犯罪数额却成一大难题。

  经咨询专家,在确定损失数额上优先采用侵权造成销售利润的损失计算犯罪数额,对少部分平安电工公司没有销售相同规格产品的,其合理利润以该公司所生产销售的规格、功率等参数最近似的产品利润确定,为案件的定罪量刑确定了基本框架。最后根据审计精准确定损失数额319万余元。

  办案期间,检察官送法进企业,通过以案释法,为平安电工公司全体职工讲了一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课,取得了“普法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违法人员采取U盘下载秘密文件这样老套的方式却依然能得逞……”检察官提醒平安电工公司重视自身涉密保护能力建设。据悉,平安电工公司正在加快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专利管理制度》等20项文件的出台也让日常知识产权管理有章可循。

  检察机关办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最大限度发挥了检察职能,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办理一案,宣传一片”。

  下一步,通城检察院将以知识产权联合保护站为桥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警、预防、宣传等功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拓展知识产权保护新途径,消除企业后顾之忧,护航企业发展环境,激励企业创新研发实现新的突破。

  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内,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悉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