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推进“四个创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咸宁
通讯员 李华钰

  2022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司法行政为民理念,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咸宁。

  创新评价机制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市司法局对表对标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和先进地区经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和弱项,出台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巩固成果与守正创新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科学谋划涵盖法治政府建设全链条各环节八个方面100项具体指标,为各地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提供明确的指引。

  该局还注重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带动作用,遴选、指导、推动更多地区和部门积极参与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全域提升。

  创新制度供给

  营造公平正义营商环境

  创新“四张清单”,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具有涉企行政处罚权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并落实好首违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事项等“四张清单”,区分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实施精准执法,建立健全“四张清单”配套机制,确保市场主体不因小过失贻误大发展,以行政权力的“减法”,为咸宁营商环境做“乘法”。

  创新监督手段,巩固“三项制度”成果。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规范指引等制度,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涉企执法案件评查等活动,深挖、整治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我市“三项制度”工作水平,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创新服务供给

  打造普惠均等公共法律服务

  优化涉企法律服务。立足咸宁实际,制定咸宁市高新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整合优质资源,重点围绕企业与劳动者的现实法律需求、企业办事便利程度、企业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营造企业主体对法律服务可感、可知、可触的浓厚氛围。做优做实“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遍访企业解难题”等活动,深化律师“四百”活动,对咸宁高新区内中小微企业实现非诉讼法律服务全免费,在更多园区推行共享法律顾问机制。

  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打造“报、网、微、端、屏”全媒体普法矩阵,推动“八五”普法走深走实。运用《咸宁市百姓身边法治案例汇编》开展“以案释法”,组织实施好“点单式”公益法治宣讲等品牌活动。鼓励创作“山歌普法”“提琴戏普法”等具有鄂南地域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建强法治人才队伍。 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公证、司法鉴定限时办结机制和超时限的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公证、司法鉴定机构提高办件质效。大力实施青年律师成长工程,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政治引领,鼓励引导青年律师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值班等,在服务群众的一线锻造本领,着力打造一支听党的话、与群众贴心的青年律师队伍。

  创新多元解纷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做大做强人民调解中心品牌。健全打造“一个中心”(人民调解中心)、“两项重点”(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咨询”(法律、政策、心理)、“四大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开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管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一站式、业务协同全方位、业务主体全覆盖、业务办理全智能。持续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向基层延伸,2022年底前,全市70%的村(社区)将建成人民调解中心并规范运行。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加强部门间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重点人群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稳得住,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