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本人于2019年11月购买新豪天地的商品房,交定金时承诺2021年6月交房,签合同为2021年9月交房,实际2022年元旦交钥匙,至今未提供交税点的全款发票。房屋未验收,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发现漏水,地面墙面有洞问题,请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相关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让业主能够放心的装修入住。
记者调查: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工作人员回复称,经了解,新豪天地未取得竣工验收相关手续,不具备交房条件,市民可拒绝收房。同时,该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争取早日达到交房条件向业主交房。关于漏水问题,该局已敦促开发企业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关于未开购房发票问题,建议网民向税务部门反映。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