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新发展格局、将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国际竞争优势的迫切需要。

  一是构筑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微观基础。要以《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为指导,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二是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市场结构。必须健全市场的进入机制,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市场制度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三是从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的改革转向推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知识、数据等重要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要素市场发育与商品服务市场发育之间不配套和不同步,是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主要问题。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地进行放权、减权、限权、监权等取向的改革。四是把区域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作为开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的推进器。如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任务和使命,不仅要通过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协调发展,打破“行政区经济”格局,在市场一体化基础上推进区域统一市场建设,而且要发挥区域统一市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好充分准备。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