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仅要通过“先富带后富”,而且关键在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民众获得感的必然联系。
当今中国,决定国家前途命运和发展大局的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对国家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具有决定意义,又对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和运行机理具有规范意义。然而,任何制度的优越性都依赖于其自身体系的完善和所蕴含的治理功能的发挥。没有治理主体的自我成长、治理秩序的创造,将很难协调好人与国家、社会、市场、自然的基本关系,也不可能支撑住制度体系的优越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制度条件。因此,推进共同富裕要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更好发展制度内在优势和特色的职能,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逻辑,在运行权力、建构秩序和创造治理中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民众获得感的必然联系,充分发挥制度体系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