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黎小明报道:“今年以来,共监督立案5件,同比上升66.7%;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5件,同比上升92.3%;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同比上升600%、500%。”这是通城县检察院在3月份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上汇报的监督成效。
数据背后是通城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转变司法理念,延伸监督触角,通过能动履职打造新时代大数据检察监督新版本的结果。
今年以来,通城县检察院加强与法院、公安协调沟通,与公安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法院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全面掌握刑事、民事、行政等办案“大数据”,深挖监督线索,整体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监督难、监督渠道不畅、监督线索不多……针对影响监督质效的掣肘,通城县检察院与公安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加强公安执法监督与检察侦查监督的相互衔接,依托警综平台这个警务信息资源大集中的信息化工作平台,打破“数据壁垒”,转变以往向公安机关“要数据”的监督模式,实现数据信息共享,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主动性。
除了个案信息的共享,通城县检察院还注重每月定期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汇集、梳理案件信息“大数据”,不断拓展监督线索的来源渠道,主动监督、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