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2年3月综合评价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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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1〕2号)、《咸宁市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纳入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价实施评价方案》(咸政办电〔2021〕22号)和全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现场会暨城市管理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联席会议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2年3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8个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咸安区,得分91.29分

  第二名:中心城区,得分89.07分

  第三名:咸宁高新区,得分88.26分

  第四名:崇阳县,得分86.94分

  第五名:嘉鱼县,得分86.65分

  第六名:赤壁市,得分85.25分

  第七名:通城县,得分84.43分

  第八名:通山县,得分83.84分

  (二)各地所辖乡(镇、办)综合评价首末名及得分:

  《2022年3月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一览表》《咸宁市城区2022年2~3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一览表》(详见第三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