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的电动车没有车牌,3月3号上午9点骑行至温泉中心花坛被交警拦下,后被华昇道路清障拖车拖至京城汽车工贸停车场,要求收取停车费30元。我的车停在那不超过20分钟,收取30元停车费太高,而且对方也没有提供发票。这笔收费是否合理?
记者调查: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咸宁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2016年6月1日施行)《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2021年2月23日印发)等规定,该网民反映的华昇道路清障有限公司收取劳务费(施救费)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成本和市场规律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当在收费场所或显著位置或通过其他方式,向消费者公示价格标准。该公司在停车场进行了明码标价,符合国家的规定。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