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
清明节文明旅游提示

  清明小长假即将到来,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在出行前注意安全风险,“疫情防控不松懈、文明出游不懈怠”,合理安排出行和错峰旅游。

  一、倡导文明祭扫。弘扬文明新风尚,提倡广大市民采取网络祭扫、居家追思、选派代表、踏青遥祭等绿色祭扫方式缅怀故人,减少人员聚集。

  二、倡导文明出游。遵守《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爱护环境,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和风俗,树立文明旅游良好形象。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爱护文物、守护文化、保护生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不随意乱涂乱画,不攀爬损毁文物建筑等。做到“与文明相伴 与健康同行”出游。

  三、遵守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出行,如返咸,先报备,提前了解当地防控政策,严格遵守当地防疫管控措施。

  四、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提倡白事简办,红事缓办。收取邮件包裹后,先消毒、再拆封、再消毒,尽量不要购买境外直邮商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尽快前往附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做好出行准备。清明节前后,天气变化无常,早晚温差较大,若要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途中天气预报,携带好雨具、衣物、药品等常用物品。合理安排出游计划,做到理性、错峰出行。

  六、提高安全意识。广大游客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避免旅游安全事故。遵守旅游景区预约制度,出行前预约购票。自觉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尤其清明期间,要严格遵守墓区防火规定,在指定地点烧纸焚香,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等,离开祭祀现场时,确保无燃烧物。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