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我是通山县通羊四小学校里就读学生的家长,学校要求学生购买电子学生证,一个人收费280元,但是致家长的一封信里面没有相关部门盖章,我觉得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清楚。
记者调查:
接到该网民的投诉后,通山县教育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到通羊四小调查。经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通羊四小通过办理电子学生证可以有效控制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学校采取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动员学生购买电子学生证,每年缴费280元,学生证可以与家长及班主任通话,每月通话时长200分钟,还有定位功能和报警功能,这样既可以减少学生通过手机引起的违法乱纪行为,还可以知晓学生的去向,学生去危险地方学生证还会自动报警,学生的人身安全多了一道屏障。
目前,该县教育局调查组已要求通羊四小切实做到以学生家长自愿原则购买电子学生证。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焦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