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奋力答好“时代答卷”。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开启新征程、踏上新的赶考之路的关键一年,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机关党建怎样才能履行好新使命、担当好新担当,开创好新局面、实现好新发展?
答案是:聚焦政治引领、擎旗领航,站好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聚焦理论武装、思想铸魂,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主题主线。聚焦强基固本、整体提升,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聚焦党建引领、融合发展,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走在前列、做出表率,着力建设“好正实优”和“深实严细久”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聚焦问题导向、常态长效,扛起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市直机关党建要始终走在前、作表率,为奋力谱写咸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深化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
坚持政治统领
1.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党支部各项建设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牢记“国之大者”,聚焦市委“三大目标”的发展定位,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坚定政治信仰。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3.遵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决抵制违反政治纪律、危害政治安全的言行。
4.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加强对重点学习内容的集中研学和讨论。
健全组织体系
5.规范党支部设置。按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原则,完善优化支部设置。
6.按期换届选举。落实党支部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7.健全党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8.落实党支部工作机制。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建强基本队伍
9.发挥支部书记“头雁”作用。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机关党委报告工作。
10.推动支部委员履职尽责。党支部书记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11.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确保发展质量。
12.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按时做好党内统计年报工作。
13.开展党内关怀帮扶。坚持完善党建带群建机制,做好党员服务工作,落实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
规范组织生活
14.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持续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常态化开展为民做好事活动,做好“+”文章。
15.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严格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讲党课。
16.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查摆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程序,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有“辣味”,开出质量和效果。
17.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般每年开展1次,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评议。
18.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19.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教育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强化作用发挥
20.深化党员常态化下沉社区。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深化拓展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核心内容,推行认岗认事认亲,突出常态长效,确保下得去、沉得住、做得好、评价高。
21.深化党建引领清廉机关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每个机关党支部和党员覆盖。
22.深化抓党建促中心工作。着眼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23.争创“红旗党支部”。按照政治方向强、组织队伍强、制度机制强、学用结合强、作用发挥强、示范带动强的“六强”标准,深入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
完善基本保障
24.强化党支部建设要素保障。党组(党委)应为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25.规范党支部台账资料管理。规范“一本一册一台账”:党小组会议记录本、党员手册、市直机关支部工作台账;落实专人做好党支部资料收集整理,分门别类、存放有序、及时归档,确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支部换届选举(调整)等流程规范、内容全面、记录详实。
市直机关党建2022年工作要点
(摘要)
强化政治统领,增强坚持“两个确立”、
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牢记“国之大者”,聚焦市委“三大目标”的发展定位,自觉践行“三个体现”,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对党忠诚教育,规范政治言行,引导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坚持讲党课制度。
深化理论武装,学深学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夯实思想根基。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落实“首个议题”学习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重大主题宣传,组织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党史党纪知识竞赛及选树典型等系列活动,开展1次“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持配合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和专项督查,抓好相关问题整改。
★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大抓基层,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分级建立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联系点为抓手,扎实推进机关党支部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程序关、纪律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持续正风肃纪,涵养风清气正机关政治生态
★建设清廉机关。大力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
★深化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咸宁市具体办法,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严从实举办党建活动。
★严格监督执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好用好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推动形成党内监督合力。
服务中心大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职责,在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中真抓实干、攻坚克难。
★助力深度融入全省区域发展布局。紧贴部门职能,明确目标定位,科学设计载体,拿出务实举措,为加快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彰显机关担当和党建作为。
★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展“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服务。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一对一项目服务”“遍访企业解难题”等活动,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成势见效
★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出台《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指导督促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
★建强党务干部队伍。按照“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要求,配齐配强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激发党务干部队伍活力。
★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区分不同类型单位的党建职责和特点规律,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
分级联点推进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联系对象和范围
分级建立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联系点,其中,市委常委直接联系指导所在党支部或分管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所在党支部,示范带动“两化”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县级领导从不同职能职责市直单位直属党组织里分类确立一批市直单位“两化”建设联系点;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从直属单位和基层党支部中选择1个有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的党支部作为联系点。联系点的联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1年后根据联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主要内容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党组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
突出抓好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督促指导联系单位结合职能职责找准工作定位,把支部建设放到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结合点着力点,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党建质量提升。指导督促联系单位党组织围绕主业、聚焦主业,强化思想引领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增强纪律作用约束力,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指导督促联系单位夯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具体责任人和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三级责任体系,强化党务干部、党建经费、活动阵地等基本综合保障。
目标任务
调研了解情况。联系人要带头开展理论宣讲,重点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要通过交心谈心、座谈交流和实地查看等形式,深入基层调研,全面准确了解联系点“两化”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全年深度调研不少于一次。调研围绕全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联系点工作实际,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并对调研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加强工作督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照《关于深化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帮助查找并解决联系点“两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1-2个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支部“两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联系点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规范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试验田、示范点的功能,对联系点的工作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从中探索,把握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规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用以指导本单位本系统乃至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未纳入联系点的单位,若工作推动有力、实有成效,可择优纳入联系点;对于已纳入联系点的单位,若工作推动不力、示范作用发挥不突出,可将联系点予以撤销,着力形成持续长效的示范引领效应。联系点工作成效明显,开展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支部活动所需费用合规合理的,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按照党费支出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下拨一定额度的党费予以支持。
文/图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 通讯员 刘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