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城区西河桥路段市第四初级中学,时不时能见到流浪狗三五成群出没,其中不乏大型犬。尤其近期天气升温,流浪犬容易有应激撕咬行为。该区域附近还有高校、教职工住宅区、长途公交停靠点,人流、车流量众多,不仅导致附近居民出行不便,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恳请相关部门加强整治,谢谢。
记者调查:
3月16日,市城管执法委工作人员回复,针对该网民反映的问题,该局将结合全市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安排进行专项监管治理。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不要给流浪犬投食,避免出现捕捉、驱离后又聚集的现象。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就规范养犬等动物防疫领域作出规定。《条例》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特殊犬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遗弃饲养的犬只的,由养犬登记机关收容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劝阻,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