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咸宁市各行各业涌现出许多劳动模范,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铸就了爱国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劳模形象。为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弘扬劳模精神,发挥红色档案教育激励作用,咸宁市档案馆开展劳模档案资料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2022年3月——2022年6月
二、征集范围
被授予全国、部级、省级劳模荣誉称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生产者,“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各类奖章、证书、徽章、纪念品、签名的原件或照片;
2、各类先进事迹报道;
3、撰写的论文、编著的书籍、讲话稿、题词、书信、日记、回忆录、书画作品;
4、生平传记、手稿、照片、视频、声像资料;
5、其他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采取无偿捐赠、提供复制等方式征集档案资料。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劳模人士通过来电、来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馆联系,商洽捐赠等档案资料事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蒙
联系电话:0715—8891602
征集邮箱:652732903@qq.com
联系地址:咸宁市太乙大道36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总工会 咸宁市档案馆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