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庞赟报道:3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发布《关于表彰2021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我市4名个人、2个集体上榜。
据悉,一年来,全省广大妇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同心建支点,建功新征程,为我省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忠诚事业、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展现出新时代女性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的风采与担当。此次表彰旨在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勇担使命、接续奋斗。
此次表彰的“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有10名个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有90人,我市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负责人、一级检察官彭超,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妇联主席吴和鸣,市妇联发展部部长孟丽,嘉鱼县心之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刘成林等4人上榜;“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50个,我市嘉鱼县妇幼保健院、赤壁市融媒体“凝心”三八红旗手工作室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