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夏晖、李文忠报道:2月9日,由咸安区林业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市场、餐饮场所等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和集贸、批发、农产品等市场及旅游景区农家乐、夜市等餐饮单位(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现场检查集贸、批发、农产品市场是否有销售野生动物行为;旅游景区农家乐、夜市等餐饮单位是否存在收购、经营野味现象。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市场和餐饮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发放并要求张贴“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警示牌,对经营业主和消费群体进行公告和警示,随后还对全区唯一一家人工繁育鹦鹉养殖场所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旨在提高经营业主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警惕性,深刻认识猎捕、破坏、采集、买卖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的市场监督约束,营造起全民倡导健康饮食、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