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法院
三赴外地为群众追回借款

  本报讯 记者刘珊珊报道:日前,家住通城县麦市镇的何某甲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写着“为民做主、严格执法”的锦旗送到通城县人民法院,对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倾力执行表示感谢。

  2015年3月,何某乙向何某甲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后何某甲要求偿还借款,但何某乙一直推拖不还。2019年7月,何某甲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决何某乙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判决生效后,何某乙未履行法定义务。2019年10月,何某甲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对何某乙名下的账户进行查控,但未发现任何财产线索,又因其常年在外打工,行踪一时难以查寻,故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去年,何某甲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该院执行干警根据提供的线索,第一时间前往武汉查找何某乙女儿的下落,谁知何某乙早已搬离住处。今年1月,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发现何某乙曾在武汉某项目部出现,执行干警又再次前往武汉查找。

  就在一筹莫展之际,该院执行干警收到何某乙在仙桃市的消息,于是又当即从武汉赶往仙桃,最终成功将何某乙带回通城。凌晨1点多,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何某乙凑钱偿还现金6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