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桥报道:“总算拿到工资了,明天可以安心吃团年饭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1月30日上午,36名工人在咸安区法院领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高兴地向案件承办人李聪道谢。
咸宁某机电公司拖欠36名工人工资款共计105.8万元,2021年4月,这起欠薪纠纷分别在咸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咸安人民调解中心进行了调解,约定该公司于2021年10月前付清拖欠的工资。调解协议生效后,该公司却迟迟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工人们便于2021年12月向咸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切实维护工人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春节前拿到工资,舒心过个好年,执行员李聪受理该案后,按照涉民生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原则,迅速启动执行程序,立即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并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但熊某消极规避执行,无视财产报告令,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为此,咸安区法院依法对熊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查封了该公司的厂房和设备。慑于法律威严,熊某家属和公司其他股东主动到法院提出愿意配合履行全部义务。
让工人师傅们安“薪”过年,是咸安区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咸安区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全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让每一名打工人都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