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法院实施诉前调解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 记者丁伟报道:1月21日,在崇阳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随着业主代表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调解协议,涉及26户业主的房屋买卖纠纷案宣告结案。

  2020年,26户业主先后与崇阳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0日前交房,该房地产公司未按期交房。今年1月19日,26户业主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崇阳县法院,要求该公司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

  通过仔细研判这一群体性案件,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向当事人建议采用诉前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在征得同意后立即委托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调解。立案当天,案件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疏导,给出合理建议。经过县法院和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连续三天的共同努力,1月21日,业主代表与房地产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据悉,该纠纷以确认调解协议的方式定分止争,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减轻了诉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