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长江生态修复工作被生态环境部评为“优秀”等次

  本报讯 记者郭蓉报道: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我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一期验收在全国56个地(市、州)中排名前列,被生态环境部评为“优秀”等次。

  据了解,自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启动以来,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专家团队的专业指导下,驻点工作组充分发挥科技帮扶作用。针对斧头湖咸宁湖心水质不达标问题,积极开展斧头湖和11条河流排口查测溯并提出整治方案,编制了斧头湖流域排口排查技术报告,建立了“一口一档”,制定完成了问题排口整治“一口一策”;针对重点流域,重点断面治理,积极出谋划策,编制完成了《黄盖湖(湖北)水环境功能类别论证报告》《陆水、金水水生态完整性评价》等成果,为全市重点流域、重点断面治理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以来,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2020、2021年,斧头湖水质连续两年均达到优良水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