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易判语,事不可法
○洪水

  成语“宠辱不惊”,大意是说受宠或受辱都不放在心上,形容不以得失而动心。读《旧唐书》《新唐书》知道这个成语的出处后,突然感到那个受到卢承庆“宠辱”的运粮官,应该处之不惊。

  卢承庆是唐朝宰相,唐高宗时曾经担任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抓官员考评。这一年,河西走廊发生战事,朝廷急忙从钱塘(今杭州)调运粮食。运粮船因为突遇大风,船翻粮没,损失惨重。

  卢承庆一听此事,直接将负责运粮的官员定为“监运损粮考中下”。中下意味着要被夺禄,直接影响来年的政治前途。面对“中下”之评,这名官员一言不发,神情自若。

  卢承庆见此人没有辩解、没有抱怨,便说遭遇大风非人力所能阻止,将考评改为“中中”。这名官员也没有表现出高兴之态或惭愧之意,依旧如初。卢承庆觉得此人胸襟非常人可比,于是大笔一挥,将考评语改为“宠辱不惊,应定中上”。

  新旧唐书中都无法找到那名运粮官的具体资料。史书中详细记载此事,想来是肯定卢承庆能察人优点、怜才惜才。其实,作为考功员外郎,手执评定官员等级大权,本就应该客观全面分析事情经过,拿出实事求是的评语,而不能主观臆断。

  早点了解实情,知道遭遇大风是人力所不能阻止的,就不会贸然下断语为“中下”;先改为“中中”,迅即又改为“中上”,实在又让考评看上去像是“打摆子”“开过山车”。古往今来,考评都不是选演员,说哭就哭,说笑就笑。如此看脸色、察表情,考评哪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可言?

  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李渔,曾对此事专门进行过评述:卢承庆之屡易判语,乃出于怜才热肠,然心可佳,而事不可法,虑开后世展转之门也。这一看法可谓入木三分。考绩应有客观标准,考评官员不应把个人喜恶放进去,更不该任性随意。

  人是感情动物,真宠、真辱是断然“有惊”的。《老子》曰:“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苏轼在《谢中书舍人启》中说:“省躬无有,被宠若惊。”欧阳修在《辞特转吏部侍郎表》中说:“受宠若惊,况被非常之命,事君无隐,敢倾至恳之诚。”

  可见,受宠若惊是人的心理真实反应,只不过“惊”得要合乎情理。像“北宋六贼”之一朱勔那样,宋徽宗用手抚其肩,就在自己的肩上绣上皇帝的金手印,这样的受宠若惊是一定会令人不齿的。

  总体上,卢承庆是个好官。欧阳修、宋祁和刘昀在编著新旧唐书时,都为之列传,皆有颂词。一件史事,结合社会现实,可作多种角度的分析。之所以认为宠辱失据应不惊,是在现实生活中还能找到那样的影子。

  作为考评者,不要随意“宠辱”干部,必须实事求是;作为被考评者,不要太在意考评之语。人总有七情六欲,难免受各种因素影响,关键是踏踏实实做好自己应该做好的事。要体会基层干部工作的酸甜苦辣,把基层干部的政治生命真正当回事。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