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12月综合评价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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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1〕2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12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一)8个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咸安区,得分92.60分

  第二名:中心城区,得分92.07分

  第三名:崇阳县,得分91.98分

  第四名:咸宁高新区,得分91.76分

  第五名:赤壁市,得分90.86分

  第六名:嘉鱼县,得分90.56分

  第七名:通城县,得分89.84分

  第八名:通山县,得分88.24分

  《2021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得分情况汇总表》

  《咸宁市城区2021年度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一览表》(详见第7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