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志锐、李奇报道:近年来,嘉鱼县坚持在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出实招、求实效,先后开展的10轮巡察整改督导工作,完成整改面上问题2610个,清理清退资金3257万元,问责党员干部790人,健全和完善制度414项。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该县一方面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拖延、敷衍整改的单位,实行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约谈和严肃问责的方式,先后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镇党委书记和4名县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一方面针对被巡察党组织“不会整改”的问题,由县巡察机构组织举办4期巡察整改专题培训班,先后将32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和专班负责同志“请上门”,现场讲解整改工作流程,逐一解答整改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保障了巡察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
同时,该县着力完善巡察整改监督体系,积极推行巡察整改“四方审核”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整改与巡察机构内部监督、纪检监督、组织监督相互贯通、深度融合。对巡察整改报告和面上问题,实行由督导组“一审”把关销号,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按照“纠、清、问、建”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巡察组“二审”把关质量,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面上问题整改台账进行审核,看问题整改是否落实,是否真正回应了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三审”把关监督,重点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人员问责、长效机制是否落实到位等,切实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
在此基础上,坚持通过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与整改单位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民主测评等方式,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闭环责任链条,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真改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