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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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6日在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摘录)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文锋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文锋在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出台并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62条举措,将整治顽瘴痼疾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协同推进。
2021年11月10日,市中院审结我市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12月1日,市中院组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团队到咸宁市外国语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民营企业案件的原告与被告同时向法官赠送锦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五届历次全会部署,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和省法院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咸宁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14055件,审结、执结案件190282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38.66%和36.81%。全市法官人均结案数从2016年119件上升至2021年202件。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复工复产、执行攻坚、扫黑除恶、多元解纷等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25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法院相关审判领域典型案例,31个集体、46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咸宁建设

  五年来,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职能,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7320件,判处罪犯20291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46.54%和67.28%。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理汪某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一案;深化反邪教斗争,审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45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坚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2018年以来审结涉黑涉恶一审案件75件530人。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777件,审结黄赌毒犯罪案件2050件。坚持“打财断血”,立案执行标的额15.82亿元,执行到位15.38亿元,执行到位率97.22%。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保护伞犯罪案件9件9人。发出司法建议42件,回复率100%。市中院刑一庭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一个案例获评全省法院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涉疫犯罪。疫情期间,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审结涉疫一审刑事案件9件12人,维护防疫秩序。其中,通城法院审理的两起涉疫刑事案件,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法院审理的首批涉疫案件。崇阳法院审理的叶某妨害公务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全市还有三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犯罪。审结醉驾、竞速飙车等犯罪案件4196件,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3件。严惩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案件648件。严厉打击涉众型犯罪,审结传销、非法集资等案件101件,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损失。

  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84件。先后办理省法院指定管辖的武汉市政府原副市长李忠、原省地税局局长杨天然等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一批由市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审结村、组(社区)等小官贪腐案件33件。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咸宁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市中心工作,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市中院两次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经验交流,被评为2019年咸宁市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来咸调研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

  强化司法政策指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主体,公平公正审理、执行涉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先后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复工复产等多项措施。与市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连续四年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完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市中院与武汉城市圈八家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崇阳法院率先实施企业财产保全担保方式改革。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受理破产案件55件,审结26件,涉及债权128亿元,安置职工2570余人,释放土地3607.45亩。有序推进“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处置,一批房地产公司重整新生。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全市设立1700万元破产基金,指导成立全省首个破产管理人协会。与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构建破产案件税收共治格局。建立全国首个“府院联动——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获评2021年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创新力”卓越奖。

  突出企业债权司法保护。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胜诉债权兑现力度,执结涉企案件984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3.31亿元。出台两批民营企业发展服务清单,为335家民营企业提供帮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既注重失信惩戒,也注重信用修复,对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市场主体,与市信用办联合开展信用修复。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广“三合一”审判机制、“简案快办”模式,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83件。联合市版权局等五家单位出台实施意见,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推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市人民调解中心,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市中院被评为2020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一个案例获评全省法院典型案例。

  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400件,打击罪犯462人。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6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赤壁法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集中管辖陆水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审结滥伐、盗伐林木、非法狩猎及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239件,依法保护幕阜山区生物多样性。一个案例获评全省法院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年来,审结民事案件105474件、行政案件4199件、执行结案61242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4.99%、0.52%、156.83%。

  依法保障民生。开展根治欠薪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审结工伤、医保、社保、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9659件,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市中院审结我市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多元化解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撤率达45.0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700.8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732.5万元。

  促进家庭和谐。审结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案件18554件,调撤率50.05%。与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等单位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完善圆桌审判机制。反对家庭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份。注重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引领婚嫁移风易俗。市中院和嘉鱼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一个案例获评全省法院典型案例。

  化解行政纠纷。运用法治方式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受理非诉执行案件1908件,裁定准予执行1509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1.67%。依法审理工伤、养老等劳动保障案件35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后撤诉率22.23%。稳步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改革工作。两个案例获评全省法院典型案例。

  强力执行攻坚。组织开展多次涉民生、涉特殊主体、涉金融、涉企业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执行到位款163.49亿元,比前五年上升1312.41%。司法拘留1147人,打击拒执犯罪126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560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33482人次。建立联合惩戒失信机制,与银行、公安等部门互联互通,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推广互联网司法拍卖,提高资产变现力度,网拍2474次,成交金额10.18亿元。

  参与基层治理。依托人民法庭,强化与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两委”等协调联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36个人民法庭通过“背包法庭”“车载法庭”“假日法庭”等巡回审判、以案释法。通城法院五里法庭等4个法庭被评为全省“示范人民法庭”。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审结涉农涉贫各类民事案件502件,市中院被评为全市“最美扶贫单位”。加强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把矛盾消除于萌芽、化解在基层。

  四、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执行效能

  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两级法院推动参与建成8个调解中心,派驻8个法官工作室,53名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驻点开展业务指导、诉调对接,形成了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咸宁模式”,在全省推广。2019年11月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案件8821件,结案7583件,结案率达85.97%。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咸宁多元解纷工作作出批示,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该项工作获评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十大创新案例,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区标准统一,提供现代化一站式服务,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5%以上。推广互联网司法,网上立案2254件、跨域立案135件,为律师提供开庭避让等服务287次,实现电子签章、无纸化办公全覆盖。“收转发e中心”完成电子送达任务49578次、“邮政集约送达”文书31222次,实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市中院司法行政处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深化诉讼机制改革。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进调解前置,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4.95%。优化审判团队建设,成立速裁快审团队,实行简案快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8092件。认真落实律师法,签发律师调查令205份。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29824件,陪审质量明显提升。

  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独任审判员、主审法官、院庭长、合议庭、法官联席会、审判委员会职责。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两级法院院庭长审结各类案件130437件,占全市法院审结案件数的68.55%。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完成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建立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员额法官均在审判一线办案。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履职保障力度,提升职业尊荣感。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障法官人身安全。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健全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督责任。落实类案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修订完善五类案件裁判指引,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开展“四个长期案件”专项清理,规范扣除审限、延长审限审批管理,防止拖延办案。开展刑事案件交付执行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纸面服刑”乱象。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坚决贯彻“四化”建设方针,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队伍“四化”建设方针要求,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落实“首个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做到深学笃行、真信真行。开展学习教育、主题教育、专题教育,确保“两个维护”在两级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高度重视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努力建设讲政治的政法机关。

  从严管党治院。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争创“清廉法院”,常态化推进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干警及其家属行为,促进廉洁司法。

  开展教育整顿。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和影响、破坏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查纠整改顽瘴痼疾23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24项,依纪依规依法处理182人次。出台并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62条举措。市中院多次接受中央、省、市督导组、指导组检查,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三次推介我院工作经验。

  提升司法能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组织优秀庭审、精品案件和优秀文书评选,获全国法院首届“百场优秀庭审”“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表彰。推行年轻干警导师制培养机制,启动年轻干警成长工程,省法院在咸召开现场会推广咸宁经验。市中院汪波同志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

  六、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依靠各方监督,促进全市法院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维护司法公正。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健全与人大、政协联络机制,完善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联络代表委员2500余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35件。

  依法接受监察、检察监督。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力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97件,其中改判64件,发回重审25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舆论、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公开文书169987份、公开案件182754件、直播庭审2216场,让公正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既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团结一心、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尽管过去五年两级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服务大局举措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多元解纷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审判执行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基层基础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五是法院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夯实。对此,我们将拿出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韧劲,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谱写咸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努力在政治站位上提升新高度。深学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努力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担当。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破产审判,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服务数字经济、服务咸宁产业研究院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抓好长江咸宁段“大保护”。服务区域协作发展,积极为咸宁参与武汉城市圈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努力在司法为民上推出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向基层延伸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助力诚信建设。坚持“三个面向”“三便原则”,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加强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是努力在司法改革上再迈新台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巩固拓展繁简分流改革成效,持续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审判质效。有序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改革,助力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努力在队伍建设上塑造新格局。加强法院队伍“四化”建设,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夯实审判事业根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严惩司法腐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创建“清廉法院”,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六是努力在接受监督上取得新成效。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市县两级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人民陪审员、律师、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监督成果转化,把接受监督转化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促进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

  蓝图已绘就,扬帆正当时。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咸宁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