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敏报道:30日,市教育局发布2021-2022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通知。
根据通知,全市幼儿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5日(农历腊月十三),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从2022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中职学校寒假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5日(农历腊月十三)。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放假时间,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通知要求,学生离校前,各地各校要全面开展疫情防控、交通出行、取暖用电、烟花燃放、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要召开好教职工会、家长会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发动全体教职员工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离校状态的安全负责。
通知要求,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数量和难度,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