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11月综合评价情况通报
详情点击咸宁日报01版PDF图标

  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1〕2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11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一)8个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第一名:赤壁市,得分91.64分

  第二名:中心城区,得分91.58分

  第三名:崇阳县,得分91.48分

  第四名:嘉鱼县,得分91.42分

  第五名:通城县,得分91.40分

  第六名:咸安区,得分88.70分

  第七名:咸宁高新区,得分87.36分

  第八名:通山县,得分86.44分

  《咸宁市城区2021年11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理情况一览表》(详见第5版)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