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
我市2集体3人获全国通报表扬

  本报讯 记者贺春音、通讯员黄泽中报道:近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报表扬2021年全国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有关单位及人员。我市2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通报表扬。

  2个集体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咸宁市市场监管局;3名个人为: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邱鹰、执法支队支队长喻家瑾、副支队长吴强。

  通报介绍,2021年4月23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咸宁市组织16省(区、市)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全国共销毁商品涉及30大类200多个品种,近2000吨,货值达7亿余元。其中湖北主会场销毁商品18大类、180个品种、67万余件,重量超200吨,货值2.2亿元。

  通报指出,湖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在承办主会场活动期间,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面对销毁行动筹备时间短、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的挑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邱鹰、执法支队支队长喻家瑾、副支队长吴强等同志克服困难,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精神,加班加点,任劳任怨,高质量保障完成此次全国统一销毁任务,展示了过硬素质和优良作风。

  此次全国统一销毁行动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充分彰显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的坚定立场和积极成效,受到国务院领导肯定和社会與论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