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被骗四万元 警方千里追损失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焦姣 通讯员 柯国强

  “没有想到民警这么快就帮我追回来了,太感谢了!”11月24日,拿到被骗现金的受害人袁某及家人欣喜万分。

  11月14日23时许,通山县公安局杨芳林派出所电话铃声响起,一青年男子焦急地道:“警官,我的钱被骗了!”

  经了解,报警人袁某是一个单身青年,今年24岁。他在玩手机时进入一个网络交友平台,与所谓的“女友”交谈甚欢。后来,对方说在某购物软件上参加“刷单”活动,可以返利获益。既有“女友”相伴,又有返利可拿,袁某满口答应。刚开始,他尝试性地投入520元,“刷单”平台马上返利了一定比例的金额,后来他投入1314元,也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了可观的返利。

  看到有利可图,袁某先后投入了4万元,最后发现平台不能提现返利时,方才惊醒过来——自己被骗了。

  通过国家反电诈平台,民警对嫌疑人账号申请支付成功。侦查发现,受害人袁某被骗的资金进入到一名叫邓某的嫌疑人银行账户。经查,嫌犯邓某为男性,现年35岁,广东肇庆市高要区人。

  16日早上,经过一夜驾车的千里奔袭,办案民警到达广东实施追缉抓捕,为挽回受害人损失,民警动员嫌犯家属进行退赃。23日,嫌犯家属来到通山,退还受害人全部被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