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楼充电存隐患

  网民报料:

  我家住在咸安区贺胜路长安花苑小区,小区内9栋2单元的某业主电动车经常上楼充电,该电动车比较老化,未安装牌照,危险系数较高,多次在业主群里告诫过,他依然我行我素,为防患未然,请相关部门依规进行教育处罚。

  记者调查:

  记者联系了市消防支队,该支队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咸安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和消防文员于9月9日15时前往长安花苑小区小区实地核实情况,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了该户主,据其介绍,其爱人从乡下回来偶尔将电动车进楼道进行充电,核查时未见有电动车充电现象,已对户主进行了口头教育,该户主表示今后不再充电。同时,消防大队对物业公司进行了安全提醒。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