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有人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
嘉鱼烟草专卖局:查!

  本报讯 通讯员骆雪晴、李秋珍报道:“喂,烟草办吗?我们辖区有零售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而且大多为周边在校学生…… ” 近日,嘉鱼县烟草专卖局成功查处一例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

  接到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立马联合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并报请市烟草局专卖办进行业务指导。执法人员对被举报副食店进行现场检查,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仔细查看视频监控,第一时间固定了相关证据,确认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目前,相关部门已对该案立案查处。

  该案是嘉鱼县查处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对全县乃至全市范围内的卷烟零售户、无证户、电子烟专营店起到了一个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