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小区治理
标定履职行为底线

  本报讯 通讯员周刚报道:“哪些人不能进入小区党支部?”“小区党支部成员和业委会委员哪些行为是明令禁止的?”过去在小区治理中拿不准的问题,如今在赤壁市都有了明确答案。

  近日,赤壁市出台《小区党支部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履职“负面清单”》,明确将“挪用、侵占业主共同财产”、“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等20条列入小区党支部成员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履职“负面清单”,存在“负面清单”的有关人员,将依纪依法撤销职务,在业主委员会任职的,将提请业主大会终止成员资格并告知全体业主。

  据了解,此次“负面清单”的出台,有效填补了赤壁市小区治理相关空白,为小区党支部和业委会正确履职标定了行为底线。下一步,赤壁市还将结合上级有关精神,精准施策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等组织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不断夯实小区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