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崇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1月11日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崇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张正韶同志代表政协崇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政协崇阳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五年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希望全体政协委员在政协崇阳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克难奋进,为推动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