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更需保民生
○钱红星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财政工作出发点、落脚点都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年关将至,物价跟涨,困难群众刚性消费倍增,让老百姓有钱过年,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又将被提上政府议事日程。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一方面,加强财政民生保障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民生系着民心,是党执政之本、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源,是最大的政治。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

  另一方面,加强财政民生保障是由当前的特殊情况决定的。今年以来,疫情对低收入群众包括农民工、贫困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的就业、收入、生活造成影响较大。对困难群众,我们党和政府会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加强财政民生保障是解决春节期间群众生活困难的应有之义、必要之举。

  再穷不能打“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主意,再苦不能想民生的心思。“三保”是第一位的,是“一票否决”事项,如果“三保”出现问题,将严肃问责。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既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又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落地的基础条件。在预算安排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对国家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好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对教育、养老、医疗、低保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事项,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

  在民生支出方面,既要尽力,更要量力,与本级财力状况相匹配。要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要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平衡好保运转和促发展的关系,严控新增暂付性款项,规范财政资金出借行为,加强出借资金清收;要高度警惕防范政府债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和财政运行风险,对限额内债务要主动安排预算资金偿还,避免债务规模越滚越大。

  年终岁尾,天寒地冻。各级财政部门更要解决好老百姓的“急愁盼”问题。切实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资金投入力度,及时筹措下拨冬春救助资金,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穿衣、吃饭、住房、出行、医疗、教育等问题,以确保岁末年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在寒冬里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作者系赤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