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报料:
近年来,咸宁市马路上增加了多处栏杆,车辆不可以随意掉头。但摩托车、电动车为了避免到远处掉头,经常在人行横道掉头,或者横穿马路,它们车速比行人快多了,并且车身长度比行人宽,经常抢道,强行通过人行横道,存在极大的交通隐患。建议在人行横道增设避免摩托车通过的障碍。
记者调查:
咸宁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复,中心隔离护栏是为了规范车辆通行、保障行人安全出行和维护交通秩序的一种道路设施,主要设立在城市道路中间或主干道与人行道中间。其设置地点、样式、高度、间距等都需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设计规范中有明确规定,人行道护栏不宜采用横线条栏杆,因此不能增设摩托车通过的障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按照机动车通行规则在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车、自行车属非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下车推行。
下一步,城区大队将加大对摩托车、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同时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多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开文明车、走文明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焦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