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上下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化解民生难题,跑出解决实事“加速度”,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的主要载体。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们要做到把学史力行作为落脚点,坚持“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要求,真正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学史力行办实事,要做到以上率下。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实事项目清单进行对照梳理,将各项领办任务和重点工作项目化、具体化,一件一件推进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领办任务,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
学史力行办实事,要做到统筹兼顾。要协调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 要结合咸宁实际,突出咸宁特色,抓好特色活动的提炼、提升。要聚焦民生办实事、统筹兼顾抓发展,真正把“办实事”成效体现在民生福祉增进上,体现在社会大局稳定上,体现在发展质效提升上。
学史力行办实事,要做到务求实效。各地各行业要立足职能和岗位实际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把实事项目办实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要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转变工作作风,使为群众办实事成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