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税务局税收惠农促销自产农产品

  本报讯 记者丁伟、通讯员刘智利报道:“现在政策真是好,为我减轻税务负担!”9月3日,崇阳县天城镇龙林种植合作社负责人李林波说。

  2017年,李林波成立了龙林种植合作社,种植草莓、葡萄、火龙果和桑葚等水果,初步建立起集种植、采摘、观光于一体的现代综合农场。水果俏销省内外市场,年产值在400-600万元,带动当地30户54人就业,人均增收1.5万元以上。去年,在税务部门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下,该合作社免税销售额达14万多元,享受免征增值税4409.28元。

  “水果种植周期长、投资大,要等到水果成熟后才能有收益,资金回流相对较慢,常常给采摘园经营造成一定压力。”李林波说,多亏了税务部门上门服务送优惠,降低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缓解了资金方面的压力。

  近年来,崇阳县税务局组建“税收宣传服务分队”深入企业(合作社),主动上门走访问需,对涉农企业开展免税政策宣传辅导,为广大农户讲解何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涉农免税范围等知识,贴心服务,精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