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付婧烨报道:“盼了数年的产权证,终于如愿办妥了。”8月16日,通城县隽水镇宝利花园小区业主王和宝高兴地向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展示刚办好的房屋不动产权证。
王和宝的这个“红本本”确实来之不易。
今年6月份,通城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的巡回下沉遍访活动。并于6月18日晚,走进隽水镇“宝利花园”小区举办“屋场会”,听民意、解民忧。
在两盏昏黄的大路灯下,居民们搬着凳子围坐一圈,畅所欲言,向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反映“急难愁盼”问题。
“我是2012年贷款买的这个小区房子,贷款都还清了,不动产权证却没到手,心里着急啊!”
“是啊,孩子在外地工作,我想把房子卖出去给孩子在外地买房,因为没有证,别人也不敢要。”
大家围着巡回遍访工作人员你一言我一语,迫不及待的反映着自己的情况。在大家的话语中,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了解到宝利花园小区业主们共同的“心病”——住了好几年的房子却没有不动产权证。
原来,宝利花园项目于2011年开工建设,2014年竣工,建成商品房351套,当时已办理房产“两证”的住户有228户,后因超建筑面积,超容积率未处理到位,停止办证。这123户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居民,心里很是不安。
通过“屋场会”了解事情始末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开会,并结合现有政策商讨有效对策。
最终,依据国家自然资源部2021年1号文件精神,本着尊重历史、以民为本、依法依规的原则,采取“缴证分离”的办法,将依法查处整改与业主办证分离同步进行,为该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至此,该小区123户居民全部在7月底办妥了不动产权证书,住上了“安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