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医保局出实招办实事 生育保险津贴无须申报直接享受

  本报讯 记者王恬、通讯员沈琳洁报道:8月17日,湖北奥瑞金饮料工业有限公司参保职工颜女士的爱人为其办理生育出院结算时发现,他爱人的生育津贴待遇可以不用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就可以即时享受了,因为她成为了咸宁市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的受惠第一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能效,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8月7日,市医疗保障局开始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

  据了解,此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申报生育津贴要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填写咸宁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参保职工结婚证复印件和医疗文书等资料,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经办窗口进行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将津贴款项拨付至用人单位。

  “免申即享”新举措实施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住院医疗费的参保女职工,无需由单位或个人申请,无须单独提交任何资料,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将女职工身份信息、出院记录和用人单位对公银行账号信息传送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即可在5个工作日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此项优化生育津贴支付经办流程的举措,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资料少提交、拨款加速度,切实提高了参保单位和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