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本报讯 记者陈志茹、通讯员沈琳洁报道:8月17日,市民颜女士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办理生育出院结算时惊喜发现,自己的生育津贴不用到政务服务中心去办理了,而是出院即可享受。颜女士因此也成为我市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的受惠第一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能效,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8月7日起,市医疗保障局开始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

  据了解,此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申报生育津贴要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填写咸宁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参保职工结婚证复印件和医疗文书等资料,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经办窗口进行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将津贴款项拨付至用人单位。整个流程较为复杂,参保单位及个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均不高。

  “免申即享”新举措实施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住院医疗费的参保女职工,无需由单位或个人申请,无须单独提交任何资料,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将女职工身份信息、出院记录和用人单位对公银行账号信息传送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的,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即可在5个工作日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