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贺春音、通讯员王贞元、黄敬报道:近日,我市印发通报,公布了咸宁市2018-2020年“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创新案例”名单。
“十大法治人物”是: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恒、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高金海、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教导员葛子飞、咸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樊启寅、咸宁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科长陈绍初、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宁、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日新、咸安区横沟桥镇司法所原所长金会华(已退休)、通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熊昊、崇阳县司法局原三级主任科员陈伊玲(已退休)。
“十大法治事件”是:依法从严从快审理阮某某、佘某某等23人涉黑案、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打击河南省恋指团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扫黑除恶“打早打小”,防范未成年人从幼苗变“黑苗”、根除注水牛肉 保护舌尖安全、赤壁市某单位不依法履行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案、发挥检察职能惩霸除恶 促进殡葬市场规范运行、“2018·5·25”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制定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地方性法规立法助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咸宁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
“十大法治创新案例”是: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一地一品”特色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信用助力咸宁高质量发展、通山县“一村一辅”开创乡村治理新局面、推进法治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共同体”、黄某某等四人串通投标罪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法律援助“续辉工作室”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湖北泰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和市法学会主办,旨在更好地宣传我市法治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发挥好标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法治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