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督委办公室要求
完善“双减”工作落实进度通报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8月1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通知》明确,各省自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汇总分析后,形成专项督导半月通报。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各地相继出台“双减”细则。

  海南省自8月5日起暂停办理除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外其他教育机构及教育服务机构教育行业创新创业人才确认工作。成都市要求各区县对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进行实名制管理,支持鼓励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先消费、后付费”的运营模式。上海市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甘肃、山东等地也相继出台停止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通知,加快推进“双减”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