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江开群、梅皇荣报道:“2014年至2017年,李某某等人以重复报账抗旱电费的方式,共计套取资金2.4万余元,全部用于村委会账外开支,李某某负有直接责任……”日前,嘉鱼县纪委监委召开“室组地”联合办案研讨会时,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发表研判意见。
去年5月,嘉鱼县纪委信访室收到一份实名举报,反映潘家湾镇东村村干部李某某在任职期间涉嫌优亲厚友、侵吞村级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套取资金,用于账外开支、违规参与赌博等问题线索,按照程序转交给潘家湾镇纪委,但因问题线索复杂,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镇纪委无法独立完成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对此,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组+乡镇纪委”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安排第二纪检监察室牵头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制定详细初核方案,全程指挥协调,要求派出纪检监察组主动与县农业农村、住建、检察院等单位沟通联系,协助镇纪委到相关单位调取案件资料,提供政策依据和支持。同时,潘家湾镇纪委利用熟悉地方优势,通过明察暗访、与案件相关人员见面谈话等方式,搜集固定证据资料,集中力量攻坚。不到两个月,办案组便查清了李某某违纪违法事实,由镇纪委给予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室、组、地三方联动,推动案件办理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在实行片区协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对具有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特点的问题线索和复杂案件,实行“室组地”协同作战,通过优势互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破解跨层级调查取证难、人员力量不足、办案经验不够等问题,推动形成“1+1+1>3”的办案效果。
统计显示,仅今年上半年,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三方联动就先后受理问题线索167条,立案1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组织处理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