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点“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警觉
尹峰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突发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海恩法则告诉我们: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就说明,发生安全事故说到底还是没有把应尽之责落到实处。

  早在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当干部不要当得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官当得太潇洒,准要出事。” 然而,现实中,总有一些领导干部既缺乏“无事深忧、临事而惧”的底线思维,也少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习惯做“潇洒人”“太平官”,甘于当“二传手”甚至“甩手掌柜”,实在是要不得。

  睡不着觉,半夜惊醒,不是说要忧心忡忡、惶惶不安,而是说要有枕戈待旦、朝乾夕惕的戒惧之心;不是说要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而是要有责任不到位、工作没做好,就时时放心不下、睡不着觉的思想警觉。古人讲,忧先于事故能无忧,事至而忧无救于事。任何时候,我们只有做到无事如有事,才能有事如无事;只有以万全准备应对万一可能,才能以万全之策确保万无一失。

  当前,我们已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前行路上,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只要我们始终保持“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思想警觉,用心谋事不怕事、精心干事不躲事、专心成事不出事,才能在新的征程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