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咸宁市统计局 咸宁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咸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6个县市区的人口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08314人,占56.7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50002人,占43.2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56831人,乡村人口减少26109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0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全市人户分离人口为782507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63686人,流动人口为618821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5270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56611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43529人,增长130.8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44483人,增长752.40%;流动人口增加299046人,增长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