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税务局
首违不罚彰显税务温度

本报讯 通讯员刘益宁、王冰报道:“‘首违不罚’新政策太人性化了,让我们在办理涉税事项时也有了改正错误的机会,以后我一定加强政策学习,按时申报纳税,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近日,祥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王会计因逾期申报纳税接到咸安区税务局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得知公司属于首次违反规定且情节轻微,根据“首违不罚”制度规定可免予处罚时,王会计深有感触。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咸安区税务局将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作为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坚持刚柔并济原则,一方面,综合考虑纳税人首次违法的违法情节、危害程度,加强普法宣传与培训,给予纳税人一次“首违不罚”的机会,体现柔性执法理念;另一方面,对于多次违法及不予改正的违法行为,调整纳税信用等级等,加大惩治力度,体现刚性执法理念。

据咸安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4月1日实施“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全区已有203户纳税人从中受益,收到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减少了43%,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