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咸安分局
森林警察大队正式成立

  本报讯 通讯员黄欣欣、毛旭报道:6月2日,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举行揭牌仪式。根据中央及省、市、区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部署,原咸宁市森林公安咸安分局正式转隶更名为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划归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管理。

  森林公安机关划归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管理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林业部门指导,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表示,将深刻领会这次机构改革赋予森林公安的新使命,尽快按照新机构、新编制、新职能有序高效运转起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矢志不渝做生态安全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