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主持召开国民党中央常委会第二十次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分共决议案,正式宣布同共产党决裂,公开背叛革命。第一次国共合作终于全面破裂。大革命正式宣告失败,蒋介石和汪精卫“宁汉合流”后建立的南京国民政府,把屠刀举向中国共产党和工农革命群众。党的大批领导人在这期间惨遭杀害,党的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和汪精卫实行“清党”后。邻近武汉的鄂南地区所受反革命政变的冲击和破坏尤为惨重。各地土豪劣绅和反动势力,在国民党新军阀的扶植下,与原流窜于鄂南地区的夏斗寅残余势力相互勾结,建立各县反动政府,纷纷组织“清乡会”、“治安党”、“民团”、“铲共团”、“常练队”等反动组织,对共产党人和工农群众实行疯狂的屠杀。原被夏斗寅叛军捣毁而恢复的各级革命团体再次遭到摧残和破坏,中共鄂南地方组织相继解体,共产党员分散隐蔽转入地下。
在通山,县长何雄飞当即召集土豪劣绅和反动头目组织反共武装,捣毁县城各革命团体机关,捕杀县农协执委舒步程等10余人。随后再次捣毁各区党部和区乡农民协会,占据集镇,拘捕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几十人,早期共产党员夏子蔷等人先后牺牲。在蒲圻,共产党人县长袁国绅的退出国民党,新任反动县长杨济时上台后,立即取消了“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撤换了人民自卫团团长,召开“清党”和“清乡”会议,大肆残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制造多起惨案。在崇阳,县委书记彭制等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县委机关遭破坏,崇阳农军遭到恶霸地主反动武装袭击,后又遭到国民党第十三军的“围剿”。在咸宁,土豪劣绅散布“凡党皆共”论调,支持“清党”,近百名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惨遭杀害而壮烈牺牲。在通城、嘉鱼等鄂南各地,国民党反动派的血腥屠杀遍布全域。
鄂南农村的豪绅地主还向农民反攻倒算。通山县的土豪劣绅胁迫参加过农民协会的农民,每人罚款100至500串,名为“罚党”。各县豪绅地主以“罚党”、“清党”名义,向农民罚款罚粮,加租加息,高利逼索。
至此,鄂南各县工农革命运动受到极大摧残,革命团体遭受严重破坏,党的组织被迫转入地下,革命斗争转入低潮。中共通山县委从县城迁至板桥地区,共产党员发展到500余人。中共通城县委为与上级取得联系,开辟一条上起平江,下至咸(宁)蒲(圻)的地下工作线,县委负责人赵世当等还及时派出党员打入国民党第三十军所部,策动兵变。7月底,中共蒲圻县委从县城转移至石坑渡一带活动。各县党组织都从城镇转移到乡村,保存积蓄革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