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 星期
我市强化“三项措施”
保障国控断面水质稳定

  本报讯 记者李嘉报道:今年起,我市新增7个国控断面,国控水质考核面达到12个,优良率要求为100%。我市重点强化“三项措施”,着力保障国控断面水质稳定。

  强化上下游管控,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市各地、各部门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建立国控断面常态化巡查机制,扩大巡查力度、范围,水陆并进。建立国控水站运行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在国控断面所在河道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湖库取水口周边500米范围内设置标识牌,加强对国控断面河流沿线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防止污染水体。加大对国控点位汇水范围内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强化监测预警,推进国控断面风险综合治理。各地依托现有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没有建设水质监测自动站的国控断面,将建立手工监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国控断面水质状况,及时分析研判苗头性问题。对易超标、易波动的污染因子,列出污染源清单,一旦断面水质出现异常情况,根据不同预警级别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分析水质变化原因,找出症结,科学制定风险治理方案,推进国控风险断面综合治理,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强化督办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各地严格落实《咸宁市地表水重点断面(点位)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咸宁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地表水国控断面控制单元达标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对各国控断面的水质考核工作,对因相关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国控断面水质超标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021年5月13日 星期

第02版: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