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许洁报道:“同一片鱼塘,10年期租金能从过去的27万元,提升到现在的72万元,得益于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全面落实。”日前,咸安区向阳湖镇甘棠村七组组长翁德林感慨地说。
向阳湖镇纪委书记程文增说,随着“三资”清理工作的深入推进,该镇不仅纠正了“三资”合同时限不明确、承包价格过低,以及承包双方责权不对等问题,而且有效遏制了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损公肥私行为。
这是咸安区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管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咸安区坚持把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建设“清廉乡村”的重要举措之一,由区纪委监委将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等管理纳入“清廉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与组织、财政、民政、农村农业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并通过编制“三务”清单、打造“阳光村务”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为巩固“清廉乡村”建设成果,该区纪委监委在加强村级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同时,不断优化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日常管理,强化履职考核、工作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切实规范村级纪检委员的履职行为,提升履职水平、激发履职活力,确保各项政策补贴发放、项目建设、低保评审等群众关心的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开展‘清廉乡村’建设,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形成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谐,乡风民风更加清朗向上的局面,不断提升乡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把“清廉乡村”建设牢牢抓在手上,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助力乡村振兴,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