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宋文虎、通讯员徐世聪报道:4月14日,通山县汉林农贸市场内,身着执法服的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忙着对鱼摊贩进行检查。
“绝对不能再出现这种误导性词汇,以后一定要注意。”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一鱼贩的销售票据中印有“大畈河清水鱼”字样,鱼贩表示是原先票据一直未进行更换。
经核对进货单据,确定是从市场采购的鱼,执法人员当场没收单据并对鱼贩进行宣传教育。鱼贩当场表态绝不再出现这类情况。
“接到举报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了这次行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朱必运说,前一天,有群众举报城区有鱼贩售卖富水湖野生鱼,执法大队迅速采取了行动。
清晨六点,该局执法大队组织城区内的东城、西城以及开发区三个市场监管所20名执法人员兵分四路,对城区汉林农贸市场、月亮湾农贸市场、兴业街农贸市场和唐家地、大桥头、一小人行桥、天下阳光小区等摊贩较为集中点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查看鱼贩的采购票据,核实票据的来源是否真实,鱼种、数量与票据是否相符,并通过票据进行倒查倒追,前往县内一些采购点进行现场核实;针对销售野生鱼、提供虚假票据或以养殖鱼冒充野生鱼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执法人员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增强鱼贩的法律意识。
据悉,此次行动并未发现违法售卖富水湖流域野生鱼行为,现场没收无票据、无渠道鱼12.6斤。
“富水河流域十年禁捕意义非凡,要坚决打好这场持久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宋骄阳表示,他们将严控市场输出端,倒逼禁捕工作落地落实、见成效。
为打好富水湖流域禁渔持久战,该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常态化开展禁渔执法行动,严查严惩各类非法销售野生鱼行为,并对提篮散户进行档案登记,扩大监管对象范围。该局还发布了“举报有奖”通告,形成了“禁捕禁渔人人管”的良好局面。
截至目前,该局已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6次,处罚各类非法涉渔市场主体10家。


